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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冀财税[2005]61号

颁布时间:2005-07-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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