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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6]49号

颁布时间:2006-02-22 11:05:59.000 发文单位:东莞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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