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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6]12号

颁布时间:2006-01-23 14:20:17.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5]7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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