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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5]163号

颁布时间:2005-11-08 10:59:40.000 发文单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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