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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马地税[2005]146号

颁布时间:2005-11-09 11:02:12.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皖财税法[2005]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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