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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取得B股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137号

颁布时间:2005-10-14 11:18:55.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取得B股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皖地税函[2005]3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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