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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141号

颁布时间:2007-03-16 10:59:16.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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