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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7]187号

颁布时间:2007-04-27 10:43:5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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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116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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