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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8]49号

颁布时间:2008-01-22 10:38:18.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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