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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5]273号

颁布时间:1995-08-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4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管户情况,对正在筹办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逐户检查,对取得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结余部分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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