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克恩-里伯斯(太仓)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4]第411号

颁布时间:2004-12-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克恩-里伯斯(太仓)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4〕152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4〕1180号批复如下:

  克恩-里伯斯(太仓)有限公司是1993年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安全带弹簧及其系列产品等。2003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评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汽车安全带弹簧”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光机电一体化”的“汽车安全气囊及装置”产品领域(序号:04010802)。2003年,该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克恩-里伯斯(太仓)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