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2002]98号
颁布时间:2002-03-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市、州局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2001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100%的汇算清缴率。
二、按照总局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广电子申报软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力争所得税电子申报率达100%,请各地将所需所得税电子申报软盘数报省局涉外分局。
三、请各地严格把关,保证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于2002年6月15日前将200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数据盘、汇总报表及工作总结报送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