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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2]52号

颁布时间:2002-07-08 14:53:14.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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