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税所函[2000]11号
颁布时间:2000-04-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软件进行了升级。现将软件升级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环境:升级后的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软件的操作平台由原来windows3.2升级为windows98版本,数据库的编程软件由foxprO2.5升级为foxprO6.0版本。
二、报表口径:升级后的税源报表的经济性质中增加了股份合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应地增加了3张附表,即股份合作企业表,股份有限公司表,有限责任公司表。将报表中第22行改为“查补净增(减)所得税额”,第23行改为“核定征收企业户数”,增加第24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第23、24行数字按年末数填报。
三、软件安装:升级后的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软件挂在区局广域网LOCAL下的sds/software目录上,文件名为 DISKl、DISK2、DISK3、DISK4、DISK5,共有5张盘。安装软件前请仔细阅读DISKl盘中README的文件,安装软件时请用DISKl盘中的SETUP.BAT进行安装。安装使用前请详细阅读菜单中的“帮助”。
四、在使用升级后的所得税税源管理软件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局信息中心、所得税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