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1994]161号
颁布时间:1994-12-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税局、燕山支局、外贸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48号关关于做好199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是在我国全面税制改革的情况下进行 的。特别是由于税务机构刚刚分设,许多工作尚未理顺,给今年汇 算清缴工作 带来了很多 困难,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对今年汇算清 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局(燕山支局、外贸分局)要有一名局 长专门抓此项工作。周密安排、协作配合,确保今年汇算清缴工作 的顺利完成。
二、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今年所得税预征时对企业纳 税项目没有进行调整。因此,在汇算清缴工作中,各区、县局要加强对纳税调整项目的布置、审查工作。
三、各区、县局在汇算清缴工作中要大力清理欠税企业,要采 取有效措施将欠税户压到最低限度。
四、要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核,我市亏损企业户数逐步增加,这种情况应引起各级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对企业的亏损额进行核实调整,不合理的列支项目要坚决剔除。
五、今年汇算清缴工作的特点之一是,税法新,机构分设后人员新。因此各区、县税务局要加强对专管员及企业财会人员的纳税辅导,争取辅导面达到100%。
六、在征期内要下大力量抓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入库率,两率必须分别达到98%以上。为了及时掌握申报入库进度,今后各局于季度终了后25日内,年度终了后55日内,将所管企业的申报、入库情况上报市局(表样附后)。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七、要做好年终汇算清缴工作的总结。在汇算清缴总结中除正常分析增减情况外,还要重点分析中央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央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央在京原已入地方库现改入中央库减少地方收入的情况。
八、各区、县局务必于1995年5月5日前将“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和“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和六张附表及全年度税源分析材料报送市局,以便市局汇总上报。另外根据原市税务局京税二(1994)480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中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和附表二:《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表》各局要进行汇总编报,并随“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一同上报市局。上述要求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4]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认真执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正确反映税制改革成果,规范和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揭示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必须切实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汇缴,既能监督企业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又能对税务机关本身的工作进行总结提高。这对于贯彻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积极组织税款入库,特别是检验新税制 运行情况和揭示及解决存在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是新的企业所得税制施行的第一年,有关的政策规定在执行中还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分税制的实施和两套税务机构的组建,也需要在工作分工、联系制度等方面进行明确并逐步调整和理顺,应该做的工作及有待解决的问题都比较多。面对这种较为复杂的情况,今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比往年涉及面更宽,政策性更强,任务更艰巨,也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认清改革的新形势,注意把握好今年汇算清缴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切实加强领导,要指定一位局长专抓此项工作;要建立和健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抓好队伍建设;要调配骨干力量,组织专门班子,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地做好汇算清缴工作。
二、认真执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规,核实企业计税所得额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统一政策和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对征税范围、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纳税人和缴库方式等,均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掌握和确定。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无权自行修改或变通统一规定。对不符合所得税政策规定,违反税收营理权限的减免税,要坚决纠正过来,对原有实行各种承包办法的企业,均应一律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强税基管理,核实计税所得额,是搞好汇算清缴工作的基础。各地要在强化所得税、规范税基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掌握和确定税前列支项目、范围和标准,核实企业全年计税所得额。要认真做好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及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查工作,特别是对税务调整项目应逐项审查,对那些税额大、以往问题多,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原未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的企业和盈亏情况变化较大的企业,要进行重点审查。
三、认真清理欠税,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所得税拖欠税款现象比较严重,已影响到各级预算的完成。各地要结合汇算清缴工作,对欠税企业,分类排队,逐户落实税款的入库期限和数额,并严格执行拖欠税款的处罚规定,必要时要通过银行强制扣缴,保证税款尽快入库。 四、抓好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
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以后,各地主管企业所得税的人员变化较大,对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待适应,企业财会人员也需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各级税务机关要花大力气抓好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抓好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纳税辅导工作。汇算清缴工作开始前,应采取各种形式,对主管所得税的税务干部普遍培训一次;对企业财会人员,也应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培训,尤其要注意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搞好纳税辅导。
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计算机的应用是发展方向。各地要尽可能的推广微机管理,使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五、注意加强国地两套税务机构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以改革大局为重,相互之间要加强联系,注意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在布置汇算清缴工作的同时,应相互主动沟通情况,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执行政策规定和征管工作中应当统一的,双方务必事先研究协商,力求口径一致,避免出现政策上和征管上的不一致,给纳税人增加疑虑,影响工作的开展。征管范围按分工划清,不能出现漏管户和重征户。对争议较大,难以就地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同时,对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该移交的要移交,需要共同使用的要共同使用。
六、认真做好汇算清缴报表的填报和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在执行新税制和机构分设新形势下,各地要通过汇算清缴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总结,为改进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提供依据。
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279号通知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的格式及有关要求统计编报。此外,还应报送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和其他企业等六张附表。税源表“比上年同期增减额”一栏可暂不填列。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请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底以前分别将报表与总结报告报送总局。汇算清缴报表由各地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