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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

新地税二字[1994]054号

颁布时间:1995-01-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地方税务局

    多年来,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总局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在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近年来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现将税务部门对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指导思想,进下不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后,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仍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部门要一如既往,继续加强这项工作,保促进集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企业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密不可分,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促进改革,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把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二) 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继续抓好新财务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28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根据当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财务登记、成本审核、工效挂钩等具体管理办法。

  2、针对当前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工作,各地税务部门要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进行企业清产核资和资本金的界定、审核工作,以保障城镇集体和私营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性。

  3、结合新税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对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纠正和处理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4、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核汇总企业财务报表,经过一定时期努力,农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 5、继续做好税务干部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1、各地税务机构分设完成以后,要依靠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尽快理顺和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让社会各界了解税务部门管理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的任务和重要责任,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2、结合税收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具体任务,落实分工,逐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3、针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各级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开拓进取,努力把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补充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我区城镇集体、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各地地方税务部门要对所属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后,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违纪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二)调配力量、充实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地方税务部门应引起重视,调配力量,充实人员,选配事业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三)做好集体企业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批工作。集体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批是一项业务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与税收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各地地方税务部门要注意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力量审核财务决算,除自治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及其直属集体企业,自治区轻工厅直属企业,由区局负责审批外,其余一律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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