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税发[1994]207号
颁布时间:1994-06-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税务局
南宁、桂林、北海市税务局、柳江、柳城、宾阳、鹿寨、钟山、平南、罗城、南丹、百色市(县)税务局:
我局于1994年4月29日以桂税发(1994)207号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因工作失误,该文所附的“广西区劳改局各下属单位名称”和广西劳教局“我局所属劳教单位”与政策规定不符。请收到此文后自行销毁原附名单,以本通知的附件为准执行。
特此更正。
附件:1、区劳改局所属劳改企业名单
2、区劳教局所属劳教企业名单
一、区劳改局所属劳改企业名单
单 位 名 称 地 址二、区劳教局所属劳教企业名单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1、南宁玻璃厂 南宁市
2、漓江印刷厂 桂林市
3、马鞍山养殖场 桂林市
4、黎圹园艺场 宾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