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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更正桂税发(1994)207号文的通知

桂税办发[1994]33号

颁布时间:1994-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地税局

南宁、桂林、北海市税务局,柳江、柳城、宾阳、鹿寨、钟山、平南、罗城、南丹、百色市(县)税务局:

  我局于1994年4月29日以桂税发(1994)207号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因工作失误,该文所附的“广西区劳改局各下属单位名称”和广西劳教局“我局所属劳教单位”与政策规定不符。请收到此文后自行销毁原附名单,以本通知的附件为准执行。

  特此更正。

  l、区劳改局所属劳改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地 址
1、广西南宁茅桥被服厂 南宁市
2、广西区少年管教所 南宁市
3、广西区劳改劳教中心医院 南宁市
4 广西露圹农场 柳江县
5、广西四圹农场 柳城县
6、广西英山柴油机厂 桂林
7、广西北海桂新建材厂 北海
8、广西廖平农场 宾阳县
9 广西英山铸锻厂 宾阳县
10、广西中波铁厂 鹿寨县
11、广西雒容农场 鹿寨县
12、广西龙口茶场 鹿寨县
l3、广西石榴河园艺场 鹿寨县
14、广西钟山农场 钟山县
15、广西新桥农场 平南县
16、厂西罗城矿务局 罗城县
17、厂西新洲锡矿 南丹县
l8、广西百色茶场 百色市
2、区劳教局所属劳教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地址
1、南宁玻璃厂 南宁市
2、漓江印刷厂 桂林市
3、马鞍山养殖场 桂林市
4、黎圹园艺场 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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