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税发[1994]422号
颁布时间:1994-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地税局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入库问题明确如下:
1、凡列入驻广西中央外贸企业,广西区直外贸企业名单(附件二)的企业,其所得税收入分别缴入中央、自治区金库。
2、各地、市、县的外贸企业,其所得税收入分别按企业隶属关系缴库。
3、驻广西中央外贸企业、广西区直外贸企业名单如有变动,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以上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10日 国税发[1994]2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外贸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原未实行利改税的所有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均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各类外贸企业(包括外贸公司和工贸公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考虑到外贸企业核算的具体情况,外贸企业的所得税可按季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一、驻广西中央外贸企业名单(税款入中央金库)
1、 广西区茶叶进出口公司
2、 广西区外运公司
3、 广西区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
4、 广西区冶金进出口公司
5、 广西区煤炭进出口公司
6、 广西区基地进出口公司
7、 广西区包装进出口公司
8、 驻广西北海口岸中央外贸公司
1)、中国外运广西北海外运公司
2)、中国外运广西北海汽运公司
9、 驻广西梧州口岸中央外贸公司
1)、广西区茶叶进出口公司梧州分公司
2)、中国外运广西梧州外运公司
二、广西区直外贸企业名单(税款入自治区金库)
1、 广西区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2、 广西区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3、 广西区服装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
4、 广西区丝绸进出口公司
5、 广西区土产进出口公司
6、 广西区畜产进出口公司
7、 广西区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8、 广西区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9、 广西区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10、广西区化工进出口公司
1l、广西区机械进出口公司
12、广西区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13、广西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14、广西区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5、广西区捷达进出口公司
16、广西区桂泰进出口公司
17、广西区华侨进出口公司
18、广西区达诚进出口公司
19、广西区图书进出口公司
20、我对外贸易广告公司
2l、广西区直驻北海口岸外贸公司
1)、广西区轻工业品进出口北海公司
2)、广西区五金矿产进出口北海公司
3)、广西区畜产进出口北海公司
4)、广西区土产进出口北海公司
5)、广西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6)、广西区工艺品进出口北海公司
7)、广西区粮油食品进出口北梅公司
8)、广西区服装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北海公司
9)、广西区化工进出口北海公司
10)、广西区粮油食品进出口北海国际海洋运输公司
11)、广西区土产进出口北海烟花炮竹公司
12)、广西区粮油食品进出口北海水产公司
22、广西区直驻梧州口岸外贸公司
1)、广西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梧州公司
2)、广西区五金矿产进出口梧州公司
3)、广西区工艺品进出口梧州公司
4)、广西区机械进出口梧州公司
5)、广西区化工进出口梧州公司
6)、广西区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7)、广西区畜产进出口梧州公司
8)、广西区土产进出口梧州公司
9)、广西区纺织品进出口梧州公司
10)、广西区粮油食品进出口梧州公司
23、广西区外经贸委驻防城港口岸办事处下属支公司
1)、广西土产进出口防城公司
2)、广西区工艺进出口防城公司
3)、广西蓄产进出口防城公司
4)、广西区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防城公司
24、广西外经贸委物资公司
25、广西外经贸秀发展公司
26、广西外经贸委桂林宾馆
27、广西外经贸委桂林展览中心
28、广西外经贸委计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