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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2]24号

颁布时间:2002-05-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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