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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121号

颁布时间:2003-06-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项目的管理,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治税,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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