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2]225号
颁布时间:2002-08-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分配计划的报告》(鄂移财字[2002]401号),要求对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发的工效挂钩办法(中移人[2001]1559号)规定核定的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6151万元,准予税前知除。经审核,该公司2001年度核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9号文件的规定。请你们对其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附件: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税前扣除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工资基数
武汉营销中心 2193
荆州分公司 1303
襄樊分公司 1017
宜昌分公司 917
黄冈分公司 655
十堰分公司 649
孝感分公司 1001
荆门分公司 396
黄石分公司 429
咸宁分公司 508
恩施分公司 464
鄂州分公司 257
随州分公司 221
仙桃分公司 187
潜江分公司 119
天门分公司 116
省网络部 1524
省计费业务中心 357
设计所 189
培训中心 55
省公司现业 1714
省公司 1880
合计 1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