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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25号

颁布时间:2002-08-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分配计划的报告》(鄂移财字[2002]401号),要求对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发的工效挂钩办法(中移人[2001]1559号)规定核定的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6151万元,准予税前知除。经审核,该公司2001年度核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9号文件的规定。请你们对其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附件: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税前扣除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工资基数

  武汉营销中心 2193

  荆州分公司 1303

  襄樊分公司 1017

  宜昌分公司 917

  黄冈分公司 655

  十堰分公司 649

  孝感分公司 1001

  荆门分公司 396

  黄石分公司 429

  咸宁分公司 508

  恩施分公司 464

  鄂州分公司 257

  随州分公司 221

  仙桃分公司 187

  潜江分公司 119

  天门分公司 116

  省网络部 1524

  省计费业务中心 357

  设计所 189

  培训中心 55

  省公司现业 1714

  省公司 1880

  合计 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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