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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127号

颁布时间:2000-03-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湖北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详见附件),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999年度湖北省邮政局向所属企业拨付收支差额情况表

  金额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金 额

  合  计     -231100

  武汉市邮政局    -7581

  黄冈市邮政局    -6747

  襄樊市邮政局   -10852

  荆州市邮政局    -8182

  宜昌市邮政局   -10475

  孝感市邮政局   -11467

  咸宁市邮政局    -8466

  十堰市邮政局   -16624

  黄石市邮政局    -3518

  荆门市邮政局    -4115

  恩施州邮政局   -21824

  鄂州市邮政局    -2105

  仙桃市邮政局    -1814

  天门市邮政局    -1229

  随州市邮政局    -2621

  潜江市邮政局    -2086

  神农架林区邮政局  -1949

  省局直属单位   -10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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