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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证券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94号

颁布时间:2000-0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十堰、宜昌、黄石、荆门、荆州、仙桃市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湖北证券有限公司集中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限已到期,鉴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该公司继续执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年,执行时间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公司在执行汇总缴纳期间,各地分支营业机构应接受当地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并按季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附件:汇总缴纳企业名单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十堰市营业部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宜昌市营业部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黄石市营业部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荆门市营业部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荆州市营业部

  湖北省证券有限公司仙桃市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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