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9号

颁布时间:2002-01-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00号)规定,对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2001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10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遵照执行。对其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