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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皖国税发[1998]95号

颁布时间:1998-06-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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