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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11号

颁布时间:1997-01-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唐山、秦皇岛、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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