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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6]3号

颁布时间:1996-0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8号《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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