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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623号

颁布时间:2002-1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8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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