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二[1998]26号
颁布时间:1998-07-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9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和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的有效途径。为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市局将陆续制定一些具体实施办法,各单位在市局制定具体办法前,可在制定各项规范化工作制度中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试行,并将有关经验和问题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