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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大财法[2005]400号

颁布时间:2005-08-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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