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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6]55号

颁布时间:2006-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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