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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6]28号

颁布时间:2006-02-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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