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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5]200号

颁布时间:2005-10-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9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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