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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赣地税函[2006]48号

颁布时间:2006-04-04 15:18:09.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上报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资格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6]5号)收悉。经省经贸委确认,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微生物法丙烯酰胺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2277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国产设备投资总额1288.12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项目见附件,项目执行年限为2005-2006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

  附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表(略)

  二00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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