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函[2006]167号
颁布时间:2006-04-14 20:52:08.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南通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5]190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6]256号批复如下:
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是1995年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药品颗粒剂。其主导产品槐耳颗粒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中“槐耳制剂”(序号:05020203)范围。2003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