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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5]58号

颁布时间:2005-05-23 17:28:12.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5]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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