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2007)

粤国税函[2007]579号

颁布时间:2007-11-28 11:21:2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07〕245号)收悉。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分公司)总公司为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2006年6月依法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和龙江镇分别设立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顺德北滘营销服务部、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顺德龙江营销服务部。2007年1月顺德龙江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到乐从镇,名称改为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顺德乐从营销服务部。2007年4月广东分公司又在高明市设立高明非独立核算营销服务部,名称为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高明营销服务部。

  广东分公司对佛山市顺德北滘、乐从营销服务部和高明营销服务部经营业务负责统一核算和监督管理,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正确反映其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九十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友邦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其顺德北滘、乐从营销服务部和高明营销服务部的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