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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95号

颁布时间:2007-02-25 10:51:15.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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