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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289号

颁布时间:2007-07-31 14:11:5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你局上报的《关于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是由毛里求斯弘贸企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本901万美元,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制造及各种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及新型电子、电子元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等相关产品、精密益智玩具及其他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为30年。2006年6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05134号文批复,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1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8300万美元,增资项目用于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LCD液晶显示器)等相关产品,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2款。经江苏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金会苏外验字〔2006〕第114号)验证,截至2006年11月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001万美元。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368号)的规定,我局意见,同意对该公司上述追加投资项目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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