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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8]111号

颁布时间:2008-02-20 15:49:5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38号)转发给你们,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号  称 
1  广东省邮政公司本部 
2  广州市邮政局 
3  深圳市邮政局 
4  珠海市邮政局 
5  汕头市邮政局 
6  韶关市邮政局 
7  河源市邮政局 
8  梅州市邮政局 
9  惠州市邮政局 
10  汕尾市邮政局 
11  东莞市邮政局 
12  中山市邮政局 
13  江门市邮政局 
14  佛山市邮政局 
15  阳江市邮政局 
16  湛江市邮政局 
17  茂名市邮政局 
18  肇庆市邮政局 
19  清远市邮政局 
20  潮州市邮政局 
21  揭阳市邮政局 
22  云浮市邮政局 
23  广东省邮政储汇局 
24  广州邮区中心局 
25  广东省机要通信局 
26  广东省邮政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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