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8]32号

颁布时间:2008-01-21 09:08:5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鹤壁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7]1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