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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61号

颁布时间:2008-02-02 10:36:45.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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