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2008]17号

颁布时间:2008-02-02 10:39:29.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