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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8]25号

颁布时间:2008-03-04 13:18:17.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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