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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所[2008]24号

颁布时间:2008-07-07 16:34:04.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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