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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海关关于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监管办法〉的函》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2]20号

颁布时间:2002-06-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海关关于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监管办法〉的函》(沪关加函[20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周知。

  特此通知。

  附件:沪关加函[2002]34号(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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