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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五金交电化工企业集团公司出口退税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4]9号

颁布时间:1994-10-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五金文电比工企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94)晋五贸办字第2号“关于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申请”悉。鉴于省外经贸厅(94)晋外经贸进出字第354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你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现根据原山西省税局晋税进发[1994]30号通知规定,同意你公司在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有关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请按照出口企业的要求单位设帐核算进出口业务,并严格执行国家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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