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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8]304号

颁布时间:1998-10-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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