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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上海海关出口卷烟免税核销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423号

颁布时间:2001-11-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上海海关出口卷烟免税核销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上海海关出口卷烟免税核销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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